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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牧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正式启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12月03日 08时53分   来源:黑龙江日报

    日前,《黑龙江省牧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下发全省各地,这意味着黑龙江省牧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正式启动,今后,黑龙江省15个牧区县(市)将享受禁牧补贴、牧草良种补贴、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和绩效考核奖励4项政策。黑龙江省将通过此项奖补机制的实施,加快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加快天然草原保护建设和饲草饲料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进而推动黑龙江省畜牧业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禁牧草原总面积为2021.08万亩,平均每亩草原每年补贴6元。补贴对象为承包草原并履行草原禁牧的农业户籍草原承包经营者。禁牧补助实行封顶不保底政策,每户最多补助面积不超过2000亩,承包草原面积在2000亩及以下的按照实际承包草原面积补助。对于城镇职工、企业、非本县域人员承包使用的草原,不给予补贴,改变用途的草原在未恢复草原植被前不予补贴。各承包户补贴金额经审定后,将通过“一卡通”进行兑付。

    牧草良种补贴的范围包括黑龙江全省15个牧区县(市)内更新复壮或新建的人工草地,补贴标准可将每亩5年的牧草良种补助资金集中在一年使用,即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生产资料综合补贴每户补助500元/年。绩效考核奖励由省财政厅、省畜牧兽医局依据绩效考核办法按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核定牧区各县(市)绩效考核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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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2012年将启动牧区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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