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卫生厅印发《山西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15年,力争100%的设区市建有市级中医院,70%的县级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院水平,中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达到60%以上;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设立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和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比例达到20%以上;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5%以上的村卫生室配备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乡村医生;初步建立中医药临床科研体系,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取得重要成果;初步建成中医药资源动态监测网络和信息服务平台,每个设区市建成1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创建1-2个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中医药科普宣传覆盖全省80%以上行政村、85%以上社区、80%以上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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