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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新农合实现全覆盖 报销限额提高到6万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12月08日 09时28分   来源:辽宁日报

    12月7日,记者从辽宁省卫生厅了解到,辽宁省新农合已经实现了辽宁省地域内县、乡、村全覆盖。通过逐年扩大新农合门诊统筹比例,辽宁省目前已全部实行门诊统筹和住院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从2009年的3万元提高到2012年的6万元。

    近年来辽宁省农民参合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2012年参合农民达到1965万人,占常住农业人口的99%。筹资标准从2008年的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2012年的每人每年290元,保障能力大幅度提高。参合农民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到2012年达到73%;受益人次2011年达到1600万人次,受益率81%,平均每年提高10个百分点。

    从2010年开始,辽宁省全面提高对农村重大疾病患者的保障水平,通过新农合、民政和红十字会的救助政策,农村儿童白血病医疗费用累计报销可达15万元,儿童四种先心病费用报销最高达5万元,符合救助条件的患儿基本实现免费治疗。

    新农合制度的不断完善大大减轻了农村居民看病就医的经济负担,缓解了看不起病的难题。农村居民住院自付医药费比例从2008年的62.33%,下降到2011年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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