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统计数字表明,今年1-11月,广西已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746.86公顷,其中,新供应土地402.90公顷,利用原有土地340.50公顷,用地落实率达116.52%,超额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保障任务。
今年以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认真落实房地产土地调控政策,多举措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保障工作。组织各市县科学编制2012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并于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按照各地供地计划和“应保尽保”的政策要求,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在下达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单列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指标442.32公顷,不占用市县其他用地指标,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指标。同时,建立用地审批快速通道,做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报批随到随审,提高审批效率。此外,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征地拆迁工作,加快供地;清理盘活存量用地,优先调整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主动服务,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依法尽快办理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手续。(记者 唐广生 通讯员 李欣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