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江西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拨2.61亿元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用于解决今冬明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今年以来,江西省先后遭受低温阴雨(雪)、洪涝、风雹等重大自然灾害,特别是4月下旬的风雹灾害、6月下旬的洪涝灾害以及第11号强热带风暴“海葵”带来的暴雨洪涝灾害,造成部分地区居民住房倒塌和损坏、农作物受灾,对群众基本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今冬明春的基本生活。民政部、财政部及时安排江西省冬春救助资金。省民政厅和市、县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要求,提早开展调查摸底,及时开展分析评估,精心落实工作措施,形成了《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困难救助需求评估报告》,并专门印发实施了《关于推进受灾群众冬春救助精细化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救助标准、规范了救助方式。
在元旦、春节来临之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拨2.61亿元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有力保障受灾群众得到及时高效救助。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要求,各地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冬春救助资金及时落实到受灾群众手中,确保受灾群众生活安排落实到村,落实到户,不漏一人。(记者 邱玥通 讯员 邱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