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获悉,自2013年1月1日起,广西将适当调整强制性培训收费标准,最高限额由每人每课时4元调整为8元;考试费收费标准最高限额由每人每科35元调整为50元。
据悉,广西培训收费管理之前依照的是2005年3月制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培训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市场物价水平变化,导致培训成本水平大幅增加,现行培训收费标准显得偏低,适当调整强制性培训收费标准旨在进一步完善现行培训收费政策。
按照新规定,广西强制性培训学费收费标准最高限额为每人每课时8元(每天不得超过8个课时,每课时不得少于45分钟),强制性培训考试费收费标准每科最高限额为50元(不含上缴国家的考务费,国家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因成本增加等因素确需突破最高限收费标准的,需报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记者/杜蔚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