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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2012年法制工作综述: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1月03日 16时57分   来源:法制办

不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步伐
——国务院2012年法制工作综述

    2012年,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对建成小康社会和深化改革开放作出全面部署,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新的奋斗目标。这一年,面对世界经济复苏明显放缓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放大的严峻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抓改革、惠民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这一年,国务院的法制工作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立法重点更加突出,立法质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步伐。

    一、政府立法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2012年,政府立法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务院的总体部署,以宪法为根本准则,坚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为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全年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法律议案4件,制定行政法规15件。

    ——坚持科学发展,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2012年4月5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针对一些地方连续出现的重大校车安全事故,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广泛调查研究,对各方面的意见包括公众提出的7000多条意见逐条梳理,反复研究论证,形成草案。条例除对校车安全管理作出规定外,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条例还对优先发展城乡公共交通、政府对校车服务的政策支持等问题作了规定。2012年12月11日,温家宝总理签署议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起草修正案草案的指导原则是正确处理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和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保护耕地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更加突出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深化改革开放、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了规范农业保险活动,保护农业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制定《农业保险条例》。为了规范对外劳务合作,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劳务合作健康发展,制定《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为了进一步规范期货市场秩序,防范风险,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修订《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为了规范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运输安全,制定《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为了推动保险业全面开放,明确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修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强化社会服务和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了完善商标申请程序,简化商标确权程序,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更好地维护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为了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加强对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为了创造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为了规范拘留所的设置和管理,惩戒和教育被拘留人,保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拘留所条例》。为了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制定《教育督导条例》。为了规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制定《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了加强海洋观测预报管理,规范海洋观测预报活动,防御和减轻海洋灾害,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制定《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为了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确保气象探测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制定《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

    二、加强政府改革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12年3月26日,国务院召开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坚持在政府各项工作中全面贯彻反腐倡廉的要求,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注重抓好长期基础性工作,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监督政府。他要求,行政审批是行政权力最集中的领域,要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反腐倡廉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设定任何审批事项都要于法有据,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广泛听取意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任何行政机关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审批事项。制定法律法规、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出台重大改革措施,都要充分体现和落实反腐倡廉的要求,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2012年6月28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机关事务工作主要包括对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经费、资产和服务的管理。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促进廉政建设,针对当前机关事务管理的实际情况,条例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和比例,不得采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或者购建豪华办公用房,完善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加强会议和因公出国管理。这是我国首个专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行政法规。

    ——2012年8月2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再取消和调整314项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184项,下放117项,合并13项,重点对投资领域、社会事业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特别是涉及实体经济、小微企业发展、民间投资等方面的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至此,国务院10年来共分六批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9.3%。会议依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批准广东省“十二五”时期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对行政法规、国务院及部门文件设定的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调整。

    三、加强政府层级监督,推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2012年共收到向国务院报送备案的法规规章1393件,对其中1386件进行了备案登记(其中地方性法规645件,地方政府规章605件,部门规章136件),对其中7件不予备案登记。备案登记各地方、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章电子文本713件(其中地方政府规章571件、部门规章142件),规章电子文本报备率为96.2%。国务院法制办严格执行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经审查发现问题的有19件,已经全部进行了不同方式的处理,有效地解决了法律规范冲突、“打架”的问题。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不断改进行政复议办案方式,进一步规范国务院行政复议案件裁决的具体程序,明确案件办理流程。201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40件,已办结707件,其中立案受理案件256件,办结108件(裁决维持64件,撤销行政复议决定3件,确认违法2件,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审理37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2件)。加大对行政复议案件共性问题的研究和规范,对部分案件较为集中、问题较为突出的地方加大规范引导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全国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国务院法制办将2011年度国务院行政复议案件情况向各地方、各部门作了通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质量有所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进一步加强。

    ——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推动各地方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考核体系。指导各地方、各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推动各地方各部门建设“行政权力库”和“政府法制监督系统”,对所有行政权力进行清理分类,设计内外流程图,细化裁量基准,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及时更新管理。深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和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使分散的执法力量初步得到整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在全国从严规范强制拆除拆迁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12个省(区、市)征地拆迁规定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四、做好与行政强制法相关的工作

    ——对与行政强制法相关的行政法规进行全面清理。行政强制法公布后,2011年8月14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要求国务院各部门对自己负责执行的行政法规中有关行政强制的规定进行一次专项清理,行政法规第8次专项清理拉开帷幕。2012年11月9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根据行政强制法修改了《殡葬管理条例》等3件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此外,修改了《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2件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废止了《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等5件行政法规。

    ——做好行政强制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行政强制法的贯彻实施,开展行政强制法宣传学习培训活动,掀起了行政强制法学习热潮。全面开展涉及行政强制相关规定的清理工作,凡是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存在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强制执行,对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扩大规定,与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或者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不一致等情形的,均予以修改或者废止。结合行政强制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内容,做好依法界定行政强制职权,清理行政强制法实施主体,制定行政强制案卷标准,修订行政强制执法文书,规范行政强制措施流程和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流程,研究解决行政强制法实施中的问题。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让我们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勇于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为圆满完成党的十八大各项战略决策部署、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年终特稿:2012年,中国法制“大事件”

     新华社上海12月30日电(记者罗争光、黄安琪)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如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成为当前十分突出和迫切的问题。 2012年,中国法治进程迎来一系列“大事件”,一个个生动的案例告诉人们:中国作为一个法治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不容践踏,依法治国的脚步坚定不移。

    “大法”推进法治进程

    ——新刑诉法获得通过:2012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新刑诉法司法解释陆续公布,让这项法律的实施更加明确、规范。 >>>详细阅读

法制办举办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

    为全面领会、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热潮,11月16日上午,国务院法制办召开全办党员干部大会,请参与起草十八大报告的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袁曙宏同志作关于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专题辅导报告。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安建同志主持报告会,党组书记、主任宋大涵,党组成员、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甘藏春,办党组成员胡可明等领导同志出席,全办党员干部职工参加了报告会。

    袁曙宏同志的学习辅导报告分三个部分:一是十八大报告的起草过程;二是报告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三是报告的亮点和创新点。

    袁曙宏同志在介绍十八大报告起草过程中说,报告的起草过程,实际上是集中全党智慧、凝聚全党共识、统一全党思想的过程。报告的起草过程共包括成立起草组、深入调研座谈、起草报告、中央政治局和常务会审议、召开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讨论、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党的十七届七中全会审议和党的十八大审议等若干阶段,程序非常严格。 >>>详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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