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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清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 171项行政审批将取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1月15日 10时29分   来源:四川日报

    1月11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对国务院第六批取消的171项行政审批项目,四川省一律对应取消。本次清理完成后,凡省政府公布的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目录里没有的行政审批项目,省级各部门一律不得再审批。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71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117项,减少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9项,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17项,共314项。通知要求,对《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做好衔接工作。由国务院直接下放到省级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省级有关部门应提出本部门对应增加的行政审批项目,并及时制作办事指南;对应增加的审批项目名称,要与2011年四川省省级部门保留的478项行政审批项目名称衔接。由国务院直接下放到市(州)、县(市、区)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省级部门一律不得保留,并及时督促下级部门接收并开展受理、办理工作。

    清理工作将于4月3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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