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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提目标:2020年山东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56.5%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1月25日 12时05分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人的城镇化”有望全面破冰。山东省政府1月24日发布《山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2012-2020)》(以下简称《纲要》),提出2020年山东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5%,这是山东首次就“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出目标。记者获悉,山东已要求各市县上半年完成“城镇化发展规划”编制,给出“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的措施和时间表;新型农村社区首次作为城镇化的一种模式提出,将来可能“村改居”,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按市民配置。

    《纲要》提出山东城镇化发展目标是:全省城镇化率2015年达到56%,2020年达到63%;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47%、56.5%。这是山东在省级政策文件中首次提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目标,且看得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城镇化率”的差距将逐步收窄。

    “近期我省的主要目标是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省城市化办公室副主任陈岩松博士告诉记者,2011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50.9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41.15%。这中间的9.8个百分点,大约有900万农民工,并未完全享受到城市市民待遇。要发挥城镇化拉动内需的潜能,就要首先把他们稳定在城市。

    《纲要》提出,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个人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鼓励各地根据实际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让农民工在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医疗、教育、住房保障、民主政治权利表达等方面逐步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记者从省城市化办公室获悉,目前,我省已要求省政府各相关部门根据《纲要》制定配套措施,要求各市、县根据《纲要》编制“城镇化发展规划”,上半年完成。这是一种全新类型的规划,不仅要确定城镇化的空间格局、产业支撑,更要注重公共政策规划,围绕“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列出各种配套措施及其时间表。

    《纲要》将城镇化的空间策略分为城市群、区域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5个层次等级,首次将新型农村社区作为城镇化的一种模式提出。陈岩松透露,我省对新型农村社区的政策方向是,将其行政区划改为居委会,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按市民配置,通过综合配套改革,使其达到城市生活标准,推进农民“就地城镇化”。(记者 杨学莹 实习生 张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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