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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黄打非”办:2012年受理举报十万余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1月31日 20时38分   来源:新闻出版总署网站

    记者1月30日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去年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举报中心通过举报电话和中国扫黄打非网共受理群众举报10万余起,并按照相关规定,向70名举报人颁发了奖金。其中,河南周口“5·07非法印刷案”举报人获得最高奖金11万元,山西太原“10·13非法教辅图书案”举报人获得奖金3.2万元。

    据悉,2011年4月29日,一举报者向联合举报中心举报,反映周口市商水县有8家个体印刷厂长期大量非法印刷各类图书,并向全国各地发货。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立即派员赴商水县暗访,摸清了这些印刷厂的准确位置。随后,联合河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指挥公安、工商、新闻出版、文化执法等部门派出执法人员150余名,对商水县城2公里范围内的10余家印刷厂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盗版成品图书190种116万多册、半成品图书90种118万余册,散页500余万张、PS版6000余张,各种印刷机器设备93台。2011年6月至10月,商水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先后判处11名涉案人3年6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判处罚金。2012年2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向举报人发放了举报奖励金11万元。

    2011年10月9日,另一举报者向联合举报中心举报,反映太原市的王某某长年在太原、北京两地从事盗版教辅图书和盗版工具书的批销业务。10月13日,山西、北京两地采取统一行动,在太原市捣毁3个盗版图书库房,收缴盗版图书513种31万册,码洋516万余元;在北京市捣毁1个盗版图书库房,收缴盗版图书1.8万册。2012年6月25日,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5万元。2012年2月,举报人获得了3.2万元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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