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黑龙江省一次性生活补贴标准最高、救助范围最广的一年。记者6日从省民政厅获悉,黑龙江省城乡低保和五保对象一次性生活补贴、低收入对象补贴资金11.38亿元发放工作已全面完成,确保黑龙江省438.38万城乡困难群众欢乐祥和过春节。
据了解,今年黑龙江省在国家确定标准之上,安排资金3.53亿元,再增加补贴标准50元,同时将低收入对象纳入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范围。即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50元,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250元,城乡低收入对象每人15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410元。
在及时足额发放中央和省级一次性补贴资金的同时,黑龙江省部分市地县又筹集资金近7000多万元,全力保障好困难群众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哈尔滨市投入1200多万元,为市区城市低保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城市低收入家庭按每户1人的标准发放“两节”补贴150元,家庭成员每增加1人加发50元,救助困难群众12.1万人;牡丹江市投入资金940多万元,对市区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在乡老复员军人、享受抚恤待遇的军烈属家庭、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和建国前老党员,每户补贴280元;大庆市为城市低保和城市低收入对象每人分别发放惠民卡500元和300元,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补贴100元;佳木斯市向1050名贫困大学生每人发放100元补贴,为百岁老人每人发放500元补贴;大兴安岭地区及所辖县区投入资金374.5万元,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及低收入群体发放一次性补贴,每人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