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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试点长途客运接驳 客车两方式可继续夜间行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2月19日 09时45分   来源:福建日报

    记者18日从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获悉,经过批准,福建省客运公司首家试点长途接驳的省闽运总公司日前开始接驳。自2月4日开始,该公司所经营的部分发往广东客运班线试行夜间驾驶员中途下车轮换,驾驶员落地休息的接驳运输方式。此次首批选择闽运总公司长乐分公司和华闽旅游汽车运输公司、闽深发快速客运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所经营的长乐金峰至广州芳村客运站、福清高山至深圳龙岗、福州北至深圳、福州南至深圳、福州至香港、石狮至香港等6条客运班线,共计17辆长途客运车辆。

    福建省择优选择接驳点。在闽粤线两省交界处的溪南服务区AB道双向各租用了一间休息室,设立驾驶员夜间接驳点。接驳点距福州约470公里,大致在闽粤线中点位置,便于闽粤客运班线始发时刻的安排。

    省运输管理局有关人士介绍说,福建省将加强GPS监控管理,试点单位监控人员在23时至次日2时,加强对夜间行驶车辆的运行及驾驶员更换情况的把关。另外,将不定时至接驳点检查驾驶员交接班及休息情况。各试点单位报班员严格执行安全报班制度,确保发班各车配足2名驾驶员驾车运行,严防驾驶员在接驳点待车期间饮酒、赌博等。

    此外,接驳点要为每个接驳运输的班次至少配备一名接驳驾驶员,视同随车驾驶员。客运公司要保证接驳驾驶员在接车前得到充分休息。参与接驳运输的驾驶员,24小时内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白天连续驾驶4小时应停车休息20分钟,22时至次日5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个小时,行车限速为白天的80%。(记者 吴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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