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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2年底河北农民合作社覆盖全省90%村22%农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2月20日 09时56分   来源:河北日报

    记者从2月19日结束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获悉,截至2012年12月底,河北省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合作社已经达到32670家,实有入社成员330万户,覆盖全省90%的村22%的农户,加入合作社的农户比一般农户增收80%以上,农民合作社已经成为河北省农村重要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

    据了解,河北省的农民合作社涵盖种植、畜牧、林业、渔业等各个行业,一大批合作社的覆盖范围已从本村本乡向跨乡镇、跨县域,甚至向跨市、省域拓展,合作社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农民合作社中,统一提供信息、生产资料服务的达到90%以上;统一标准化生产、储运包装、品牌销售的达40%左右。

    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和农民多样化需求,河北省合作形式开始从单一技术服务向更深层次的购销、加工、贮运领域拓展。目前全省农民合作社中,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占38.5%、以产加销一体化服务为主的占35.4%、以加工运销仓储服务为主的占14.2%、以技术信息服务为主的占7.5%、其他占4.4%。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运作程序,加强组织建设、规范民主管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利益分配机制,加强服务体系建设、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全省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农业主导产业与农民合作社的产业联系不断紧密,协调发展。近年来,河北省围绕蔬菜、畜牧、林果三大主导产业,积极引导和培育发展专业合作社,带动形成了优势产业集群,目前河北省农民合作社加工销售的农产品分别约占全省牛奶产量的40%、果品的25%、蔬菜的36%。同时,农民合作社发展还带动和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经营的规模不断扩大。

    据省委农工部农村改革处负责人李景果介绍,为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河北省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和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在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制定出台了20条扶持政策。

    一大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蓬勃发展,促进了河北省农村经济发展。目前,全省农民合作社拥有自主注册的商标4000多个,取得无公害、绿色、有机等质量认证3500多个,200多家合作社产品出口境外。各地以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形成了一大批专业村、乡(镇)、县(市、区)。农民合作社逐步成为“农资下乡、农产品进城”的重要桥梁纽带。很多合作社解决了政府包不了、村集体办不了、农民又迫切需要的大问题。(记者 赵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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