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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黑龙江省较好完成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2月21日 09时12分   来源:黑龙江日报

    记者从黑龙江省环保厅获悉,通过各部门协同努力,去年黑龙江省较好完成当年度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据了解,去年黑龙江省在阿什河、牡丹江、安邦河、倭肯河、穆棱河、呼兰河、鹤立河、汤旺河、拉林河9条重点支流全面推行“河(段)长制”,设立全流域协调机构,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污染防治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会商,各相关部门、相关区域共同研究考核断面水质超标原因,提出综合整治方案,合力推进水质达标工程建设。深化跨行政区界断面水质考核,严格河流水质“黄橙红”三色警戒制度,发出警戒信息21条。加大优先控制单元治理力度,在优先控制单元及重点支流加快实施一批对改善环境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发布治污方案,全力推进实施。同时,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方面,黑龙江省加快配套管网建设进度。以阿什河、拉林河、呼兰河流域的农村为试点,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大大提高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对重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上,黑龙江省对环境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工业园区、涉重金属企业实行重点监控,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在松花江流域干流及重点支流,开展环境风险源排查,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排查和整治专项行动,依法取缔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活动。

    在防污治污过程中,黑龙江省环保、发改、住建、水利等省直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现场检查,对迟迟不能开工建设的项目,上报国家调出,不再给予国债资金支持。启动“约谈制度”,由省政府主管领导“约谈”项目单位负责人及所在地市政府主要领导,并将“约谈”情况向省、市组织部门通报,作为对地方政府及责任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记者 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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