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内蒙古实施财政补贴政策引导林农参加森林保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3月21日 10时14分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内蒙古通过实施财政补贴等政策引导林农自愿参加森林保险,以此分散林业风险、促进林农增收。

    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集体林地面积最大的省区,拥有集体林地3.27亿亩,约占全国集体林地总面积的八分之一。内蒙古从2004年起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09年全面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截至2012年底,内蒙古99.71%的集体林地已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为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内蒙古最近决定全面开展森林保险工作,将生长和管理正常的公益林、商品林纳入保险范畴,保险责任范围以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为主,实行一年一投保、一年一签单。

    据介绍,按照“低保费、保成本、广覆盖”的原则,综合考虑林农缴纳保费能力和保险公司风险防范能力等因素,内蒙古决定将森林保险金额按照林木损失后的再植成本计算,公益林乔木林地、商品林乔木林地、灌木林地的保险金额分别为500元/亩、600元/亩、300元/亩,保险费率统一确定为4‰。鉴于林木的生长特性和损失分布情况决定了森林保险相对复杂、技术性强、经营成本高,内蒙古决定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措施引导林农自愿参加森林保险,促进森林保险市场化运作,发挥财政补贴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政策效果。

    按照相关规定,凡是公益林地投保,保费分别由中央财政补贴50%、自治区财政补贴40%、盟市和旗县财政补贴10%;凡是商品林地投保,经营者只需承担30%的保费,其余部分分别由中央财政补贴30%、自治区财政补贴25%、盟市和旗县财政补贴15%。

    今后,内蒙古将森林保险作为惠林、惠民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实行补贴政策、承保情况、理赔结果、服务标准和监督管理“五公开”,逐步实现森林保险品种、林地参保面积“双增加”,确保森林得保护、林农得实惠、保险得发展。

 
 
 相关链接
· 黄河内蒙古冰封河段全线开河 安全度过凌汛
· 内蒙古包头涉案近46亿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开审
· 内蒙古2013年起免除特殊困难群体基本殡葬服务费
· 内蒙古完善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考和高考政策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