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上午,长春市突出发展民营经济暨软环境建设工作大会传出的好消息令人振奋。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提速、比重提高、质量提升,实现民营经济快发展、大发展,长春市出台《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从政策服务、体制机制完善等方面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指出,未来五年,长春市民营经济将实现做大总量、做实增量,做优结构、做强龙头、做精产品、做长链条,主要指标实现翻番增长的总体目标。在规模上,到2017年,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万亿元以上,年均增速15%左右;增加值达到4350亿元以上;民营企业户数达到10万户以上。在结构上,到2017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由44.4%提高到50%左右;民营经济上缴税收占全口径财政收入的比重由33%提高到42%以上。在效益上,到2017年,民营经济上缴税收达到600亿元以上,年均增速15%以上;全市民营经济从业人员达到252万人以上。
同时,全市将坚持四个结合,推进五大工程,解决六个问题,发挥四方面作用。即坚持把发展民营经济与推动长吉图开发开放战略、壮大支柱产业、推进新型城镇化、招商引资结合起来;推进“全民创业、招商引资、素质提升、集群发展、市场培育”五大工程;通过解放思想更新发展理念,通过加大投入提升发展能力,通过外引内培壮大市场主体,通过科技创新增强内生动力,通过政策落实优化发展环境,通过体制改革破除发展障碍,使长春市民营经济成为改革开放的突破口、经济增长的生力军、结构调整的新抓手、扩大就业的主渠道。
《意见》强调,长春市着力扩大民企投资领域,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鼓励全民创业,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支持科技创新,增强民营企业发展内生动力;支持开拓市场,扩展民营企业发展空间;强化金融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多渠道融资;推进企业集群发展,大力提升民营企业整体素质;完善财税政策,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强化服务,着力改善发展环境;加强组织领导,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记者 丁美佳 张多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