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公开征求对《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中小学教材管理,规范教材选用工作,保障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更好地适应不同地区教育教学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精神,我部研究起草了《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网(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登陆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征求意见”栏提出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法制办(邮编:100816)
4.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moe.edu.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28日。
教 育 部
2013年3月28日
点击查看附件: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