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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中方向越方移交10名被拐越南籍儿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5月03日 15时09分   来源:公安部网站

    中国公安部和越南公安部5月3日上午在广西防城港市举行“2011.6.8”特大跨国拐卖儿童案被拐越南籍儿童移交仪式,10名被中国公安机关成功解救的越南籍儿童由中方正式移交给越方。中越两国公安、外交、民政、司法、妇联等部门组成的代表团出席移交仪式。

    2011年2月,广西防城港东兴市公安机关侦查获悉,一伙越南籍犯罪嫌疑人偷越国境将越南籍儿童经东兴市拐卖至广东汕尾、揭阳等地。鉴于案情重大,公安部将此案定名为“2011.6.8”特大跨国拐卖儿童专案,立即成立专案指挥部,部署广西、广东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经艰苦细致工作,公安机关很快查清了一个以越南籍犯罪嫌疑人黄曼丽、黄清恒为首的跨国拐卖儿童犯罪团伙情况。2011年7月15日,公安部指挥广西、广东两地公安机关统一开展集中抓捕解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3名,其中越南籍犯罪嫌疑人10名,解救被拐越南籍儿童10名。中方将被解救的10名越南籍儿童情况通报越方并经越方核查确认后,双方商定适时进行移交。

    记者了解到,10名被拐越南籍儿童被解救时,最小的出生只有10天左右,最大的也只有七个月左右,多数患有肺炎等疾病,还有1名脐带尚未脱落的儿童,一直昏睡不醒。在中国卫生、民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10名儿童在中国公安机关解救后被立即送往广东陆丰县妇幼保健院和广西东兴市一家医院,医院组织儿科专家对所有儿童进行了体检,对患病儿童进行救治。在医护人员的细心照顾下,10名越南籍儿童很快恢复了健康。为有利于被解救儿童健康成长,中国民政部门将10名儿童全部转至广西防城港市社会福利院妥善安置,由专门人员负责饮食、医疗、看护和教育,给孩子们创造了良好的生活和成长环境。对身体较弱的儿童采取寄养方式安置在志愿者家中,使这些儿童得到很好的照顾和家庭的温暖。

    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国政府和公安机关一贯高度重视打击跨国拐卖犯罪活动,积极推进与越南等国警方的务实高效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0年9月15日,中国政府和越南政府在北京签署了《关于预防和打击拐卖人口犯罪的协定》,为中越反拐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年来,中越两国公安部建立了打拐工作定期会晤机制,并在两国边境地区建立四个“打击跨国拐卖犯罪执法合作联络官办公室”,不断加强情报信息交流、案件侦查协作、调查取证、抓捕犯罪嫌疑人、查找解救被害人等方面的合作,并多次在边境地区开展联合打拐专项行动。2009年以来,中国公安机关共解救并送返被拐越南籍妇女1804名、儿童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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