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君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邢云、赵忠、杭桂林、吴团英、李荣禧及秘书长鲍常青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王玉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联名提出的第1、2、3、4号议案办理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本次会议还审议了《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将由相关委员会根据组成人员的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