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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营改增"将为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2.3亿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6月20日 10时26分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网站

    近日,青海省国税局召开“营改增”扩大试点工作动员布置视频会议,标志着“营改增”试点工作在全省国税系统正式启动。据初步测算,我省符合“营改增”的企业共计1613户。其中,交通运输业280户,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89户,现代服务业1244户;一般纳税人120户,小规模纳税人1493户。“营改增”试点后,将为我省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约2.3亿元。

    为确保全省“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青海省国税局迅速行动,从深入调研、完善制度、提高技能等方面入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营改增”视频会议和省政府“营改增”试点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确保做好试点工作。

    省国税局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制定了“营改增”试点实施方案和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计划表,明确了“营改增”工作目标、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成立省国税局“营改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设立了六个工作小组。及时学习传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营改增”的一系列文件,按照分行业、分纳税人类型、分地区进行了初步调研测算。同时,对全省“营改增”企业所需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防伪税控和货运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需求情况进行了调研测算,并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上报了需求计划。为保证营改增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国税局认真部署,确保做到“五个到位” ,即确定各时间节点应完成的工作进度,确保8月1日正式运行后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做到各项准备到位;广泛宣传“营改增”的重要意义和政策精神,加大对纳税人的培训力度,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做到政策宣传到位;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门户网站、咨询服务台和申报绿色通道,为纳税人提供贴心服务,做到纳税服务到位;坚持依法征税,提高发票管理水平,加强对专用发票的管理,做到政策执行到位;进一步做好调查和统计分析,对改革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及时向省政府提出参考性建议,做到效应分析到位。(辛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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