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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大明:以土地节约集约支撑城镇化转型发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6月25日 14时33分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6月24日,国土资源部在浙江省绍兴市召开“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座谈会”。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推动土地高效配置、节约集约利用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与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目标高度契合。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牵一发动全身,必须找准改革的定位和主线,守住改革的原则和底线,改革完善制度,历行节约集约,以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促进城镇化转型发展。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党组成员、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小组组长王世元主持座谈会并介绍有关研究背景和进展情况。

    党的十八大提出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对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了命题。自去年9月以来,国土资源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题研究小组,围绕促进和保障城镇化健康发展,谋划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提出政策建议。此次绍兴会议召集部分省(区、市)、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主要目的是听取各地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经验介绍,不断完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思路、目标和政策措施。

    “城镇化发展战略对土地利用活动和土地管理制度有着深刻的影响。”姜大明说,当前我国无论城镇还是农村,土地利用粗放现象都相当普遍,必须清醒认识到,土地的高效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任务十分艰巨,将贯穿于城镇化转型发展的全过程。而推动土地高效配置、节约集约利用有赖于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我们必须抓住城镇化转型发展的有利时机,推进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完善,释放改革“红利”,促进土地高效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

    姜大明强调,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必须客观认识制度形成发展的历史作用、现实基础和实践支撑。应当看到,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在城镇化进程中的特殊地位和历史作用——从土地管理三项核心制度来看,实施以土地规划统筹管控为核心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守住了18亿亩耕地红线,有力维护了我国快速城镇化中的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采取以土地征收为主体的建设用地取得制度,为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空间保障;推进以土地市场化配置为基础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显化、提升了土地资产资本价值,为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可以说,没有土地管理制度的服务和支撑,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是不可想象的。应当看到,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形成发展的特殊资源国情基础与特定发展阶段的适应性——以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征收、土地有偿使用三个核心制度构成的现行土地管理制度框架体系,始终坚守保障发展、保护耕地、保护权益的底线,是我国特殊的资源国情和特定发展阶段所决定的。应当看到基层丰富的创新实践是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的动力源泉。我们应当将在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及时上升为政策、制度乃至法律,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的成果。

    姜大明指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应当在继承中发展、在实践中完善,必须坚持底线思维,促进城镇转型发展。第一,要找准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定位和主线,把握好两条主线:一条是,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框架与我国的基本制度、资源基本国情、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要求是基本相适应的,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征收、土地有偿使用等三大核心制度应当继续坚持,在改革中逐步完善,使之更加定型、更加成熟。另一条是,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完善需要坚实的探索实践支撑,基层的创新实践经验是源头活水,必须充分尊重地方和群众的首创精神、认真总结地方实践经验,扎实稳步推进。第二,要守住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的原则与底线。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必须坚持底线思维。一是“保发展”底线——适应“四化”同步发展的特定阶段要求,应始终将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作为我们履行职能的核心,科学配置土地资源,显化提升土地价值,为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有效的空间支撑和持续的资金保障。二是“保资源”底线——适应我国人口资源特殊国情要求,应始终把严格保护耕地作为改革的前提,继续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实行耕地数量、质量和环境并重保护,进一步夯实城镇化发展的现代农业基础。三是“保权益”底线——顺应土地管理制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特有地位的要求,应始终把维护权益、群众满意放在首位,坚持以人为本、地利共享,协调好土地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保发展、保资源、保权益”过程中,应始终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作为根本途径,高举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大旗,释放强大正能量,统领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促进“四化”同步发展。第三,要明确当前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的目标,突出改革重点。改革的目标就是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以支撑和保障新型城镇化发展为目标,完善土地公有制,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改进政府管控,不断完善与我国特殊国情和特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土地管理制度政策体系,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社会和谐稳定和生态环境改善,最终实现城镇化发展目标与土地管理目标的协调统一。改革的重点归结起来为三方面政策设计,一是,围绕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增强城镇化发展空间保障的政策设计;二是,围绕更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作用,促进城镇化转型发展的政策设计;三是,围绕积极稳妥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政策设计。

    姜大明突出强调了三点要求:一是将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放在国家改革大局中去谋划,突出顶层设计,注重协同推进,真正做到“议大事、懂全局、管本行”。二是将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与转变政府职能统筹推进,突出简政放权,注重提高效率。三是将群众是否满意、基层是否欢迎、群众权益是否得到维护作为评价改革的标准,鼓励基层创新,注重总结提升。他认为,“符合了这三条,就可以大胆探索。”

    王世元在介绍情况时着重对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基本考虑和政策建议作了简要解释和说明。他指出,土地管理制度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核心制度安排之一,改革制度必然涉及重大利益关系调整,不但是一件大事更是一件难事。国土资源部土地制度改革研究小组遵循“改革必须把握好起点、导向、原则”的宗旨,从回顾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发展改革历程入手,客观评价制度实施效果;在顺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与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目标背景下,剖析土地利用和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历史检验、基层实践和理论基础出发,考虑我国特殊的资源国情和发展阶段,提出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实现路径。

    据了解,目前,土地制度改革研究小组已初步形成关于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7个方面27条改革政策建议。这些改革政策建议,从改革内容来看,涉及土地用途管制、土地整治、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产权制度等重点领域。从改革目标来看,涉及城镇化布局和形态优化、城镇化发展的现代农业基础、城镇化转型发展、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土地收益对城镇发展的持续支撑能力、被征地农民充分享受城镇化成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等七个方面,体现新型城镇化目标与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目标的融合。从实现路径来看,大致分为三类。一是在坚持基本制度框架下的完善和成熟。二是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的规范和提升。三是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中的探索和创新。

    会上,天津、内蒙古、辽宁、上海、浙江、安徽、山东、广东、重庆、贵州和深圳、西安、苏州等地作了经验交流。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部土地制度改革研究小组成员,全国部分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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