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辽宁省决定对32家中省直污染企业实施限期治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7月06日 09时47分   来源:辽宁日报

    记者7月5日从省环保厅获悉,为确保辽宁省钢铁、火电企业按期达标排放,省政府近日决定对纳入蓝天工程治理项目的钢铁、火电企业实施重点督办,限期完成大气污染治理任务,此举涉及辽宁32家中省直企业的188个治理项目。

    为优化产业结构,控制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近期,国家陆续出台了钢铁、火电等行业新的排放标准,并自2014年以后陆续执行收严后污染物排放限值,按照新标准,大部分钢铁和火电企业难以达标排放,急需抓紧提标改造。

    据介绍,2012年辽宁省开始大力实施蓝天工程,为了落实重点项目,省政府与各市签订了责任书,责任书中包含了一些中省直集团公司在辽企业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为确保这些火电、钢铁企业能够按期达标排放,省政府对蓝天工程推进缓慢的16家中省直集团公司下属的30家火电企业、2家钢铁企业共188个治理项目下发了限期完成治理任务实施重点督办的通知,明确了重点项目完成的时限,并提出了对逾期不能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将实施暂缓审批其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予受理其上市环保核查申请,实施绿色信贷等限制措施,以此推动中省直企业总部加大对在辽企业污染治理的支持力度,加快项目实施。

    省政府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抓紧制定治理方案,认真组织治理项目的实施,确保治理任务如期完成。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对辖区内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把治理任务落到实处,及时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相关链接
· 夏德仁在辽宁会见日中友好协会会长加藤纮一一行
· 全国政协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发展视察团赴辽宁调研
· 外观设计保护巡回研讨会7月1日在辽宁沈阳举办
· 辽宁:做好对城市市容市貌进行补缺、提档和优化
· 辽宁开始进入汛期 多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辽宁水产品通过农业部今年第一次产地水产品质检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