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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全省法律援助窗口临街率2013年将达70%以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7月08日 10时09分   来源:福建日报

    截至2013年底,福建省法律援助机构窗口一楼临街率将达70%以上,法律援助机构在岗人员也将进一步增加。记者2日从省法律援助中心获悉,福建省今年将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为困难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法律服务。

    在经费保障上,要求省、市、县(区)三级财政100%将法律援助的业务经费投入纳入到本级财政预算中,力争实现县(区)财政对本级法律援助经费投入8万元以上的达50%以上。在法律援助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上有所提升,按照“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精神,在优化办案流程、简化审查程序上为困难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提高案件的旁听率和回访率,注重办好涉及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法律援助案件。努力做好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返乡农民工等的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残疾人、老年人法律维权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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