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2013年第41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3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300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7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46%,2013年7月11日开始计息,7月11日至7月15日进行分销,7月17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7月11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20年7月1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