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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2012年部门决算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7月18日 17时11分   来源:邮政局网站

2012年国家邮政局部门决算
目 录

    一、国家邮政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 决算编报范围

    二、国家邮政局 2012 年部门决算表

    (一)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三)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国家邮政局 2012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行政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国家邮政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邮政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提出深化邮政体制改革和促进邮政与交通运输统筹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邮政行业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

    2.承担邮政监管责任。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推进建立和完善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保障机制,提出邮政行业服务价格政策和基本邮政业务价格建议,并监督执行。

    3.负责快递等邮政业务的市场准入,维护信件寄递业务专营权,依法监管邮政市场。

    4.负责监督检查机要通信工作,保障机要通信安全。

    5.负责邮政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负责邮政行业运行安全的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

    6.负责邮政行业统计、经济运行分析及信息服务,依法监督邮政行业服务质量。

    7.负责纪念邮票的选题和图案审查,负责审定纪念邮票和特种邮票年度计划。

    8.代表国家参加国际邮政组织,处理政府间邮政事务,拟订邮政对外合作与交流政策并组织实施,处理邮政外事工作,按照规定管理涉及港澳台邮政工作。

    9.垂直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

    10.承办国务院及交通运输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决算编报范围

    2012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12〕6号)和中编办《关于省级以下邮政监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2〕3号)有关精神,新增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以下机构)357个,为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新增行政编制3528名。由于省以下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零余额账户正在申办当中,财务暂由省局代管,决算纳入到省局编报。

    决算编报范围按照单位结构分为三类:国家邮政局本级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以及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如下所示:

    纳入国家邮政局2012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33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国家邮政局本级

2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3

    天津市邮政管理局

4

    河北省邮政管理局

5

    山西省邮政管理局

6

    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7

    辽宁省邮政管理局

8

    吉林省邮政管理局

9

    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

10

    上海市邮政管理局

11

    江苏省邮政管理局

12

    浙江省邮政管理局

13

    安徽省邮政管理局

14

    福建省邮政管理局

15

    江西省邮政管理局

16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

17

    河南省邮政管理局

18

    湖北省邮政管理局

19

    湖南省邮政管理局

20

    广东省邮政管理局

21

    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22

    海南省邮政管理局

23

    重庆市邮政管理局

24

    四川省邮政管理局

25

    贵州省邮政管理局

26

    云南省邮政管理局

27

    西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28

    陕西省邮政管理局

29

    甘肃省邮政管理局

30

    青海省邮政管理局

31

    宁夏回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3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33

    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

    二、国家邮政局2012年部门决算表

    三、国家邮政局201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71,732.4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0,719.31万元。系国家邮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当年从中央财政取得的资金。

    (2)经营收入1,468.52万元。系国家邮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信息化开发及运营维护收入、课题研究收入等。

    (3)其他收入9,544.66万元。系国家邮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取得的资产收益以及从其他部门取得的专项资金等。

    (4)上年结转和结余12,381.71万元。系国家邮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上年度部分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2.支出总计52,944.62万元,包括:

    (1)外交(类)828.5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相关国际组织会费、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款、开展涉外交流合作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93.81万元,主要用于国家邮政局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及离退休管理机构的工作支出。

    (3)交通运输(类)50,460.32万元,主要用于拟订邮政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提出深化邮政体制改革和促进邮政与交通运输统筹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邮政行业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承担邮政监管责任,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推进建立和完善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保障机制,提出邮政行业服务价格政策和基本邮政业务价格建议,并监督执行;用于快递等邮政业务的市场准入,维护信件寄递业务专营权,依法监管邮政市场;用于监督检查机要通信工作,保障机要通信安全;用于邮政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负责邮政行业运行安全的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用于邮政行业统计、经济运行分析及信息服务,依法监督邮政行业服务质量;用于纪念邮票的选题和图案审查,负责审定纪念邮票和特种邮票年度计划;以及用于保障局机关和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日常工作运转。

    (4)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类)201.5万元,主要用于省邮政管理局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5)住房保障支出(类)860.45万元, 主要用于国家邮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31,169.59万元,主要是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国家邮政局2012年度决算支出结构图

 

    (二)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2年国家邮政局财政拨款支出46,257.1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外交支出828.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71.89万元,交通运输43,839.12万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20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6.11万元。上述功能分类中主要支出内容:

    外交支出828.5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万国邮政联盟等国际组织规定缴纳的会费支出以及向万国邮政联盟和亚太邮政联盟的捐赠支出。2012 年决算数较 2012 年初预算数减少125.1万元,下降 13.12%。主要是会费支出减少。2012 年决算数较 2011 年决算数减少51.27万元,下降 5.83%,原因同上。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1.89万元,用于国家邮政局离退休人员支出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2012 年决算数较 2012 年初预算数增加94.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2年退休干部人员增加,相应增加支出。2012 年决算数较2011年度决算数增加62.82万元,增长12.34%,原因同上。

    交通运输支出43,839.12万元,主要用于邮政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与实施、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监督、邮政市场监管、邮政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邮政行业统计、经济运行分析及信息服务、省以下机构组建开办及运行费等项目。2012 年决算数较 2012 年初预算数增加23,520.87万元,主要原因是为适应邮政行业发展需要,根据中央编办发〔2012〕3号文件精神,2012年国家局新增省以下机构357个,新增行政编制3528名,造成行政机构和财政拨款开支人数增加、以及357个省以下机构组建开办费增加;2012 年决算数较2011年度决算数增加24,201.24万元,增长123.24%,原因同上。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201.5万元,主要用于省邮政管理局地震灾后恢复重建。2012 年决算数较 2012 年初预算数增加201.5万元,2012年预算数为零,2012年使用的是2011年结余数;比2011年度决算减少380.09万元,减少65.35%。主要原因是2012年甘肃局灾后重建项目已经基本完工,相应减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816.11万元,主要用于国家邮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支出。2012 年决算数较 2012 年初预算数增加16.11万元,增加2.0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造成;比2011年度决算减少169.10万元,减少17.16%。其中:“住房公积金”2012年度决算489.88万元,比2011年度决算减少7.23万元,减少1.4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积金提取基数降低;“购房补贴”2012年度决算306.18万元,比2011年度决算减少161.91万元,减少34.5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补贴标准降低。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所属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国家邮政局2012年三公经费支出数为2,574.69万元,预算数为9,564.38万元(年初预算数1,984.38万元,由于机构调整追加到9,564.38万元),支出数比预算数减少6989.69万元,下降率为73.08%,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数363.82万元,预算数378万元,支出数比预算数减少14.18万元,下降率为3.75%,主要原因是国家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出国团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数1,437.99万元,预算数8,413.22万元,支出数比预算数减少6,975.23万元,下降率为82.91%,主要原因是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车辆购置费预算为6,975万元,由于受资金到位较晚和政府采购周期等原因在去年没有执行完造成的;公务接待费支出数772.88万元,预算数773.16万元,支出数比预算数减少0.28万元,下降率为0.04%。

    注:1.“2012年度决算数”指“三公经费”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支出。

    2.“2012 年度预算数”指“三公经费”2012 年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2012年财政拨款决算数为363.82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14%。支出内容:(1)参加重要国际会议支出240.67万元, 共13个团组,56人次。主要用于参加万国邮联行政理事会和邮政经营理事会联席会议、第四届全球邮政监管对话会、第五届中日邮政政策对话、第25届多哈万国邮联全权代表大会、中德第二届“绿色物流”国际研讨会、泰国电子商务和创新论坛、2012年亚太邮联执行理事会年会、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后续服务贸易协定磋商、两岸2012邮政业务研讨会及两岸“快捷包裹”业务开通仪式等重要国际活动。(2)调研、业务考察及亚太邮联竞选推动等支出77.14万元,共 6个团组,22人次。主要用于出访英国、德国、波兰等国促进邮政业发展与合作,出访蒙古、柬埔寨、老挝、越南、尼泊尔等亚太邮联成员国寻求竞选支持等。(3)境外培训支出46.01万元,共5个团组,30人次。主要用于邮政人才培训等方面。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2年国家邮政局公务用车数为212辆,新增357家三级机构由于尚未购置公务用车临时租用社会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共计1,438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56%。支出内容为国家邮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车辆的租用费、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运行支出。2012年6月国家邮政局减少公务用车6辆。

    3.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2012年财政拨款决算数为773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30%。其中涉外公务接待支出33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36万元。主要用于国家邮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支出的接待费,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交通、住宿及工作餐费等支出。

    (四)“行政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2年度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维持机关运行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数为28,918.48万元,2011年行政经费支出统计数为15,164.99万元,2012年比2011年增加13,753.49万元,增长率为90.69%。主要原因一是由于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的设立,编制内人员大幅增加;二是新成立的三级机构由于无办公场所,租赁费支出较大造成财政预算拨款资金比上年大幅增加。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外交(类)国际组织(款):反映向国际组织缴纳的会费、捐款、联合国维和摊款以及股金、基金等支出。

    国际组织会费(项):反映我国批准参加国际组织,按国际组织规定缴纳的会费。

    国际组织赠款(项):反映以我国政府名义,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救灾、馈赠等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八)交通运输(类)支出:指国家邮政局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邮政业监管方面的支出以及其他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二)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相关链接
· 国务院参事室2012年度部门决算
· 交通运输部201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 国家发展改革委部门决算(2012年)
· 司法部公布2012年度部门决算
· 财政部公布201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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