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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毕业生“下乡”纳入事业单位招聘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7月26日 11时27分   来源:安徽日报

    从今年起,安徽省招聘(招募)医药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首次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范围中。记者7月23日从省卫生厅获悉,医药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去乡镇卫生院工作后,将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最高可一次性获得2万元的补助。

    安徽省计划招聘(招募)对象为2013年及以后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普通应、历届医药卫生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及医学类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科毕业生,不含已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编在职在岗人员。其中,本科生招聘(招募)工作单位为全省农业县、区的乡镇卫生院;专科生招聘(招募)工作单位为国家级贫困县、大别山革命老区贫困边远乡镇卫生院。列入省招聘(招募)计划的医药卫生类专业本科生按照2万元/人的标准,医学类专业专科生按照1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经费专款专用,补助到个人,专项用于招聘(招募)人员的工作和生活补助。

    省卫生厅表示,招募人员须与县(市、区)卫生局签署协议书,承诺到指定乡镇卫生院连续服务6年以上。按照协议规定到指定农村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招聘(招募)人员,将纳入乡镇卫生院核定的编制和岗位内统一管理,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对于违约的招聘(招募)人员,要按协议规定退还已享受的补助经费、培训经费并缴纳违约金。(记者 王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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