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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千人律师团”为职工挽回损失2.7亿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7月28日 08时44分   来源:南方日报

    “在我们维权快陷入绝望的时候,是工会帮助了我们!”7月12日,当湖北襄阳青年李威威从广东省总工会拿到装有3万元现金的信封时,他再也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哽咽着向广东工会表达他的感激之情。

    李威威一家仅是广东省工会“千人律师团”所承接的上万个维权案例的其中之一。

    据广东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室主任许平坚介绍,省总工会积极探索创新工会维权机制,联合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在全省组建了1000多人的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简称“千人律师团”),免费为广大职工维权。

    2年多来,全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调解劳动争议6964次、参与工资集体协商5236家,共为职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104宗,涉及职工2.6万人,胜诉与部分胜诉率达到95%,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2.7亿元。

    “工会是我们维权的主心骨”

    肇庆市工会律师团告诉笔者,李威威母亲姜红梅是四会市国耀铝业有限公司操作工。2009年7月19日,姜红梅在工作时被倒下的排架击中头部及右肢,经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诊断为脑震荡。

    当年11月,四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姜红梅为工伤。随后肇庆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姜红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但姜红梅方不服结论,肇庆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11年8月重新作出鉴定。结果用人单位四会市国耀铝业有限公司又对此结论不服,并向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直到目前,重新鉴定结果仍未出来。

    在4年的艰难维权过程中,李威威一家付出了沉重的代价:2010年9月,其父李秀前因找用人单位讨要姜红梅病假工资与该单位人员发生冲突,后被四会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3年。此后,其姐李翠辞去报社工作,李威威辍学。姐弟俩来广东一边照顾母亲,一边继续维权。

    “一开始,我们找过劳动部门、仲裁部门,但都无功而返。正当我们快要绝望的时候,我在网上看到工会能为农民工维权,于是我找到了老家湖北襄阳市工会,他们带我找到广东省总工会。在广东工会律师的帮助下,我们才走上法律维权的道路。”李威威说。

    接到广东省总工会的通知后,肇庆市工会律师团指派谢志贤、雷建东两名律师为姜红梅提供法律援助。肇庆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蓝达青告诉笔者,这两名律师曾受李威威家委托与用人单位协商,但由于赔偿数额相差较大,无功而返。

    “这注定是一场拉锯战!”负责过多起维权案例的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室主任许平坚感慨地说。据他透露,职工维权路通常都十分艰辛,要经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多个程序,如果走完全部程序,快一点的需要两三年,慢一点的甚至要五六年。

    “受伤职工往往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支柱倒下了,家还怎么维持,还有医药费!到最后,有些职工不得不和用工方妥协,得到的赔偿很低!”许平坚叹气道。

    李威威告诉笔者,他母亲现在病情还不稳定,每月医药费都要1400多元,他现在一边照顾母亲,一边打工,艰难支撑。

    正是考虑到李威威一家的特殊情况,省总工会决定再补助他们3万元。据悉,这是省总工会一次性补助给单个困难职工的最高金额。此前肇庆市总工会也曾资助其1万元。

    “有了工会的用心帮助,我们会继续坚持维权下去的!”李威威坚定地说。

    为职工挽回损失2.7亿元

    “‘千人律师团’的成立,是广东省工会为适应当前社会需求,积极探索创新工会维权机制的成果。”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宗文表示,随着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入,劳资双方的矛盾开始凸显,已经成为影响广东省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陈宗文认为,成立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有利于把劳动关系矛盾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解决途径,建立一套适合省情的矛盾化解机制,有利于增强工会的法律维权力量,发挥工会作为职工利益诉求的“代表者”和“代言人”作用。“在当前,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律师团的作用,组织千名律师进万家企业,开展法律系列服务活动。”他强调说。

    “工会过去也有维权法律服务,但参与律师机构有限,一般只有1-2家律师事务所。现在组建‘千人律师团’后,工会维权队伍壮大,力量得到显著增强。”许平坚称。

    省工会“千人律师团”成立之后,由于对职工完全免费,且切实为职工维权,因而越来越受到欢迎。

    律师胡芳军是“千人律师团”成员,他告诉笔者:“我平时接到很多工人打来的电话,广州、中山、东莞、深圳的都有,他们知道工会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后,就打电话咨询。”

    “我现在有幸福的烦恼,就是我们的律师团越来越受欢迎了,来找我们维权的职工也不断增加,这对我们的经费和人员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许平坚坦承。

    笔者了解到,在经费保障上,全省各地工会逐年调高法律援助经费预算比例,2012年全省工会共计投入法律援助维权专项资金1388万元,其中深圳市总工会投入法律援助资金达500多万元。

    但相比投入,成果是更为丰硕的。省总工会提供的数据显示,两年多来,全省工会律师团共为职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104宗,涉及职工2.6万人(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947宗,涉及职工11142人),胜诉与部分胜诉率达到95%,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2.7亿元。

    事实上,工会律师团的作用不仅仅是体现在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上,他们还参与调处重大劳动纠纷,指导和帮助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协助工会参与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制定和修改;协助工会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记者 黄应来 通讯员 姚文军 统筹 卢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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