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以来,陕西省连续出现5次持续强降雨过程,延安市13个县(区)全部受灾,受灾人口超过100万人、撤离安置62万多人,因灾死亡42人,直接经济损失近50亿元。为帮助延安灾区群众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向延安灾区捐赠活动,帮助革命圣地渡过难关。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7月29日发出紧急通知,号召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把捐赠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内容,立即组织干部群众参加捐赠活动,积极奉献爱心、支援老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捐赠工作,捐赠款物统一造册登记,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专账管理。捐赠坚持自觉自愿,以现金为主,提倡党员干部带头,不搞行政命令或变相摊派,务必于8月底前完成。
《通知》要求,捐赠款物统一管理,除延安市留作自用外,其他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接收的捐赠统一上解省救灾募捐中心,由省财政部门和省民政厅下拨延安市。省红十字会、省慈善协会接收的捐赠,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捆绑使用、公开透明”的要求,由省民政厅提出分配意见,按原渠道下拨灾区。
省救灾募捐中心地址:西安市未央路副102号24楼2413、2414室;联系电话:029—65652617,029—65652615;联系人:王勇、路甲;账户名称:陕西省救灾募捐中心;账户:103618071823;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市咸宁路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