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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商局出台18条意见营造开放有序市场环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8月19日 11时10分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省工商局出台18条意见,服务湖北市场建设,帮助各类市场主体做大做强,为全省营造开放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诚信规范的消费环境。

    18条“新政”中,4条是进一步方便市场主体准入的举措。据此,全省工商部门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可先行核发筹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的内资公司,可免验资报告;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下的内资公司,可采用分期付款注册,首期缴付数额可低于20%,股东分期缴付年限可宽延至5年;“知识产权作价”出资比例放宽到不超过70%。

    新政重点支持广告创意产业园发展,力争新申报1到2个国家广告产业园;鼓励加快培育产业品牌集群,力争到2015年,全省有效注册商标突破15万件,驰名商标突破200件,地理标志突破130件,并培育一批年过100亿元的知名品牌服务企业。

    新政要求严厉打击虚假宣传等商业欺诈行为,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健全诚信体系建设。其中,规定12315业务平台在线率100%,申诉办结率100%,12315电话一次接通率不低于80%;构建消费纠纷快速解决通道,力争大型商场、超市“消费申投诉不出门店”。(记者 方珞、通讯员 彭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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