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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全运会期间禁止低空飞行器及空飘物飞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8月25日 09时10分   来源:辽宁日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第十二届全运会期间
禁止低空慢速小飞行器及空飘物飞行活动的通告

    为确保第十二届全运会期间全省赛区的空中安全,省政府决定,自2013年8月25日起至2013年9月13日止,在全省行政区域内,除特殊需要外,禁止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低空慢速小飞行器及空飘物进行飞行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飞行的低空慢速小飞行器及空飘物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风筝等。

    二、因举办全运会等特殊需求,利用低空慢速小飞行器及空飘物进行飞行活动的,须报省公安厅批准。

    三、各级政府及公安、农委、工商、体育、气象、海关等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要依法严厉查处。 举报电话:024-86991534 024-86991533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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