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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3年继续完成5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整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8月25日 09时33分   来源:辽宁日报

    物业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着老百姓的居住品质。近日,由省政协委员李长绵提出的《关注民生提高居住质量实现全省城镇住宅物业管理全覆盖的建议》提案已获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答复。省住建厅将尽快修订《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扶持优秀物业服务企业,抓好老旧(弃管)小区治理,切实提高老百姓的居住品质。

    李长绵委员在建议中提出,应开展深入的市场调查,对2008年制定的《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修订,以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省住建厅答复表示,目前正在收集全国各地物业管理的先进做法,为修订《条例》做前期准备。我省将尽快完成《条例》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力争早日列入修订计划。

    省住建厅还将积极推广沈阳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评价体系,总结沈阳市物业服务招投标机制,引导信誉好、实力强、服务优的企业逐步向规模化、产业化、集团化方向发展,为物业管理产业化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在物业服务管理模式方面,推广社区管理模式和业主自治管理模式,特别是对保障性住房的物业管理问题进行研究,引导业主选择适宜模式。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旧(弃管)小区整治工作。 2012年,全省各地整治老旧(弃管)小区1500万平方米以上,今年还将完成500万平方米老旧(弃管)小区整治。下一步,省住建厅将积极推广各市经验,重点防止小区整治后 “二次弃管”现象发生。同时,逐步将新科学、新技术、新方法引入物业管理,对采用节能环保技术的物业服务企业在政策上给予倾斜,推广环保化物业管理。(记者 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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