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湖北新规体现质量导向 质量工作首次纳入政绩考核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9月05日 09时30分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今年起,湖北省各市州政府将面临质量工作考核,出现严重质量安全事件的“一票否决”。近日出台的《湖北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首次提出对地方政府进行“质量考核”。

    该《办法》规定,考核涉及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领域,采取百分制评分,分4个等级:A级(90分及以上)、B级(80-89分)、C级(60-79分)、D级(59分及以下)。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市州,予以通报表扬,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考核结果为D级的市州,其主要领导或质量工作分管领导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并收紧或暂停对该地区各项质量奖励和政策支持的核准、审批。对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市州,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一律为D级。

    目前,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食药监局等相关评价部门正在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各市州也正在制定县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办法。

    中国地质大学公共管理教授马向平表示,“不唯GDP论英雄”提了多年,今年起考核地方政府质量工作,实质上降低了地区生产总值(GDP)这一指标在政府成绩中的权重,增加了质量导向。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时,应该更多考虑经济增长、质量建设、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等多方面的平衡。 (记者 方珞、通讯员 韩玉明、李伟)

 
 
 相关链接
· 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就《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答问
· 质量工作考核办法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 北京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质量工作等事项
· 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质量工作座谈会在江苏无锡召开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