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决定,从10月15日开始,在全省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省监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全省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着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部门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以罚代管、只罚不管、趋利执法、随意执法,迫使企业、群众想方设法托关系、找门路等问题。
此次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的范围包括省、省辖市、县(市、区)三级行政执法部门,其中省政府确定的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安全监管、新闻出版、烟草专卖、畜牧等8个2013年全系统重点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部门以及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行政执法部门是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的重点。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九个方面:行政处罚决定与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不符,显失公正的;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迫使企业、群众想方设法托关系、找门路或者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行政处罚未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执行,程序明显缺失,处罚决定未依法执行到位,未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罚没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国库,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罚没收入,未建立案卷的;行政处罚未落实案例指导制度,存在同案不同罚、重过轻罚、轻过重罚、有过不罚现象等等。
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从10月15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记者 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