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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10月24日 09时40分   来源:河北日报

    今年4月以来,河北省委、省政府结合河北实际,认真研究部署,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取得初步成效。23日上午,河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省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工作情况。

    据了解,今年4月,河北正式启动省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省委、省政府成立省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并明确了此次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通过民主评议、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等多种渠道,广泛征集意见建议。10月10日,省政府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深刻查摆剖析,并逐条进行梳理、分析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加快推进省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各项工作。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快形成精干高效的地方政府组织体系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及任务分工的要求,结合河北实际,《河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了22项重点任务,其中对应国务院机构改革6项,结合河北实际16项。

    重新组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方案,将原分散在省有关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不再保留单独设置的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原由省卫生厅管理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月24日印发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新组建工作已基本完成。市、县重新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组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应国家机构设置,将省卫生厅的职责、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保留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今年11月底前完成组建工作。

    组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应国家机构设置,将原省新闻出版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不再保留省新闻出版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今年11月底前完成组建工作。

    调整省能源局职责。整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能源局、省有关部门涉及能源管理的相关职责,重新界定省能源局职责。目前职责调整已经完成。

    加强环境工作和执法力量。为落实好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河北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工作,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在省公安厅成立了环境安全保卫总队;整合有关部门力量,在省环保厅增设了大气、水、农村环境、机动车污染管理等相关内设机构。

    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对应国家部委的调整方案,对部分省政府行政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进行了调整,相应撤并减少了部分政府机构,并对一些机构及职能进行了调整整合和优化设置,同时进一步理顺条块管理体制。

    改革省直机关管理企业体制。为继续推进政企分开,省政府启动了省直机关管理企业体制改革工作,重点是改革下属企业的管理体制,彻底从省直机关剥离,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升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和重点。省政府制定出台了《河北省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方案任务分工》,明确了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等10类、共50项具体任务,其中对应国务院任务分工42项,结合河北实际增加8项,并分别明确了38个牵头和协办部门,提出了目标任务、完成时限等具体要求。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河北自2001年3月开始,在全省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0多年来,省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超过2000项,削减率达到80%以上,市、县两级也取消调整了大批审批项目。今年以来,河北认真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已分两批共衔接国家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7项、接收下放32项;取消省级“三类”行政审批事项118项、下放57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一方面制定继续保留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加强规范化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建立动态化管理机制,坚决防止新增一般性行政审批事项。

    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省政府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专项清理和规范,并降低了部分项目的收费标准。自今年8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和免征涉及11个部门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自10月1日起,降低1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降幅在10%-20%。这两项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1.6亿多元。

    清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专项清理工作,决定取消32项,取缔13项,规范管理11项,转为市场调节价管理24项,授权市县管理5项。据测算,这次清理完成后,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4亿元以上。

    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目前,11个设区市、166个县(市、区)、15个开发区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1927个乡镇(街道)、33649个村(社区)建立了便民服务站室,县级以上覆盖率达到96.7%,乡镇达到85%,村级达到68%;51个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行政监管)职能的省直部门全部建立了服务窗口,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政务服务格局。目前,各地正在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年底前市县两级将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河北全面启动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工作,并研究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也正在抓紧筹建,年底前完成机构组建、方案编制,明年6月底前建成。今年上半年,全省纳入规划的160个市、县(区)级交易市场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各级投入运行的交易市场已完成交易13212宗,累计完成交易额1143亿元。

    加快省政府机关标准化建设。去年3月以来,分两批在省政府38个部门开展了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首批19个实施部门已于去年11月底全部通过审核,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目前第二批实施部门正在开展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将于今年10月底前全部通过认证。

    开展提质提效专项行动。在全省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启动为民服务提质提效专项行动,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修订出台《河北省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抓住项目建设、企业发展、群众办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改革体制机制、完善制度规定、强化推进措施上下功夫。确立了下放一批审批事项、优化一套审批流程等八个方面的主要任务,有力促进了各级机关提质提效。

    积极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从今年7月下旬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市场主体增量行动,最大限度地降低准入门槛、减少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放宽主体管制。制定了《关于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规范执法办案工作的意见》,对涉及罚款的处罚项目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有利于市场主体发展”的执法原则和执法办案“十不准”,据初步测算,工商系统每年可减少罚款案件7万多件、涉及金额1.7亿元左右。

    清理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今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和关于取消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的决定,取消对应项目18项、取消部门评比转由协会举办的1项。此外,河北还印发了《关于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评估活动的通知》,对省政府各部门现有的评比、达标、表彰和评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

    清理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规范罚款行为。今年年初,对2012年12月31日前公布的现行有效的231件省政府规章进行了集中清理,其中,已被上位法替代或内容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应予废止和宣布失效的省政府规章8件,删除处罚条款、降低处罚标准、压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等修改行政处罚规定的省政府规章29件,继续保留的省政府规章194件。同时,对全省现行有效的53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64件,列入修改目录18件,继续保留456件。为进一步清理规范收费罚款,对政府部门所有罚款行为进行清理汇总,对所执行的罚款依据、种类、标准、范围等进行梳理,逐项提出清理规范意见。此项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据介绍,下一步,河北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继续做好省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各项工作。对已经启动或准备实施的项目,抓紧时间、加快推进、尽快完成;对其他须待国家批准或国家方案出台后方可实施的项目,提前调研,做好先期准备工作,及时衔接,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同时,加大向城区放权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对市、县改革工作的指导,推动全省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顺利实施。

    省长助理尹亚力出席会议并讲话。(记者刘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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