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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立法工作会议召开 部署今后五年立法任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10月25日 09时11分   来源:新华日报

    10月24日上午,省委召开江苏省立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我省立法工作,部署今后五年立法任务。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省长李学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卫国主持。省领导张艳、公丕祥、赵鹏、刘永忠、毛伟明、麻建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等出席会议。公丕祥就省委批转的省人大常委会2013-2017年立法规划作了说明。

    罗志军在讲话中指出,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过去的五年,是法治江苏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的五年。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49件,修改56件,批准4个较大的市法规108件。当前,江苏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与时俱进推进“两个率先”、谱写中国梦江苏篇章,迫切需要地方立法发挥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深化法治江苏建设,迫切需要地方立法发挥基础性作用;社会结构深刻变化、群众主体意识不断增强,迫切需要地方立法发挥对社会关系的调节作用。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罗志军要求,准确把握原则要求,奋力开创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要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根据“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少而精”的立法工作方针,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加快形成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与“两个率先”发展进程相适应、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富有江苏特色、比较完备的地方性法规,为实现2020年法治江苏建设目标奠定坚实基础。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步伐;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突出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坚持贴近实际彰显特色,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

    罗志军强调,做好立法工作,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形成地方立法工作的合力,加大法律法规实施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有序的社会环境。

    李学勇要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省委、省人大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五年立法规划,更加突出法治惠民,更加突出提高质量,更加突出改革创新,制定一批彰显特色、科学管用的法规规章,同时科学安排好各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政府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切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努力使法治政府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牢固确立法治理念,加快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动政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简政放权。依法推进科学决策,所有行政决策必须符合法律授权、体现法律意志、遵守法定程序,并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督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强化层级监督和专项监督,深入推进备案审查监督,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体系。

    在主会场出席会议的还有省级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各省辖市分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各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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