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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加快推进新农合建设让农民梦圆"病有所医"纪实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10月31日 09时32分   来源:广西日报

    2013年广西农民看病更有底气了。农民个人一年缴费60元,住院最高可报销10万元,比起3年前3.5万元的报销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让农民更真切地感受到“病有所医”的舒心。

    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让农民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大为提高。2013年,全区参加新农合人数首次突破4000万人大关,达到4078.84万人,参合率达98.9%,参合人数和参合率均创历史新高。

    财政输入增多,补助报销连年“提标”

    新农合的生命力离不开财政资金的输入。2013年,广西各级财政筹措新农合补助资金114亿元,比上年增长近20%,全区新农合基金达到138亿元。政府对新农合年人均补助标准由上年的240元提高到280元。自治区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自2006年以来已经连续8年提高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

    “到2015年,政府补助水平将提高到年人均360元是既定趋势,这是不断提高农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的基石。财政投入做加法,农民个人自付做减法,为4000万农民撑好健康庇护伞。”自治区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大化瑶族自治县共和乡农民卢梅清对新农合带来的好处有着切身感受。不幸罹患肺癌的她2013年首次住院治疗就花去了3.3万多元,一方面忍受着病痛的折磨,另一方面又为大笔的住院费焦心不已。她在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拿到2.48万元的住院报销款时,宽心了不少。卢梅清巨额住院费能够得到超过70%的报销,得益于新农合保障水平的不断提升。

    数字无声而有力。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水平由2010年的60%左右提高2012年的75%左右,参合农民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住院费用的报销水平实现整体上移。其中乡镇卫生院报销水平由2010年的80%提高到2013年的85%以上;县级和市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2010年的55%提高到2013年的60%-65%,自治区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40%提高到50%-55%。

    与此同时,住院封顶线也不断上移,其中最高住院报销封顶线由2010年年人均的3.5万元提高到10万元,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由2010年的年人均50元提高到100-120元,高血压病等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补偿标准也由900元提高到1200-1500元。

    多层次医疗保障,小病及时治大病不返贫

    如何让农民走出“因病返贫”,让“小病拖、大病扛”成为历史?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政府从门诊统筹、重大疾病保障、二次补偿等多方面谋篇布局,构建起参合农民“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大病保障二次补偿-医疗救助”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制。

    在乡镇,参合农民只要单次门诊费用不超过35-40元,村级单次门诊不超过15-20元,费用政府100%“埋单”,超出部分按60%给予补偿,补偿费用即时结算。2013年每人每年门诊补偿封顶线提升至100-120元,农民还能以家庭为单位共享医疗资源。门诊报销这一制度设计大大增加了参合农民的受益面,让农民小病也能及时得到治疗。

    “建立起有效的重大疾病保障机制,就抓住了农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关键。”自治区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根据实际区情,将鼻咽癌、肝癌、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等4个病种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范围。至此,广西壮族自治区已有24个病种被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之列。这些重大疾病的最高住院费用报销可达15万元。而各地根据新农合基金使用结余率情况,对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参合农民,还可以进行第二次补偿。

    2013年起在钦州、柳州启动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参合农民无需再额外缴费,政府采取从新农合基金中划出部分资金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为农民大病上双保险。这一新举措有望在2014年惠及全区城乡居民。

    据承保钦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的太平洋寿险钦州中心支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公司将为钦州当地355万城乡居民提供“二次报销”补偿,个人负担超过6000元以上部分。

    另外,对于特殊困难群体,政府还有“特殊照顾”。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其他城乡低保对象及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在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的剩余部分,财政还将分别按照100%、90%、8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

    1元看病50元住院,支付方式改革更贴心

    在昭平县一些乡村,“参加新农合,健康有保障”等宣传标语成为街头巷尾一道独特风景。八旬老人杨喜发患有多种慢性病,是镇卫生院的“常客”。前几年,他只在身体痛得撑不下去的时候才到镇卫生院住院打针输液,一旦身体稍有好转就赶紧回家,即使这样每年住院费也要花上好几千元。2013年听说住院只需交50元,其余费用新农合全报销,老人总算可以安心在医院住下了。

    杨喜发老人的福音来自该县2013年开始实行的“5+10+50”新农合补偿模式。即农民在村卫生室看病只需交5元钱,在乡镇卫生院看门诊只需交10元钱,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只需交50元钱,其余费用全部由新农合报销。此外,对于医药费达到两万元的大病,按75%给予补偿,而且每超出1万元就提高5个百分点;医药费超过5万元的,按90%予以补偿,最高补偿金额为10万元;特殊疾病大病补偿不设起付线,定点医疗机构不分级别,最高补偿金额为15万元。截至2013年9月底,昭平县已有64.63万人次从新农合中受益,为参合农民报销补偿9700多万元。

    据统计,2013年上半年,全区新农合基金支出64.42亿元,参合受益人次2499.38万。

    从岑溪、容县等地村卫生室实行“一元钱看病”,到融水、昭平等县推行乡镇卫生院50元住院,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近年来在八桂大地多点开花。“虽然有些改革有待实践检验,但毋庸置疑的是,它确实加快了农民就医报销实时结算的步伐,让农民有钱没钱都看得起病。”一位长期扎根农村的村医说。

    记者了解到,为了更安全、高效地用好农民“保命钱”,2013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快推进新农合“一卡通”工程,力争到2014年底,在全区所有县(市、区)全面实行。届时,“一卡通”集金融功能、健康档案、参合信息、电子病历等信息于一体,能有效解决参合农民异地就医、即时结报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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