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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纪委通知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11月27日 09时21分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中央纪委下发了《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通知精神,近日,辽宁省纪委发出通知,就抓好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省纪委要求,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坚决按照中央纪委的通知精神,认真执行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结合“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率先垂范,带头贯彻执行通知要求,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职、严格执纪,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进行问责追究,及时通报曝光,坚决维护通知要求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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