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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立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昆明举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年01月04日 09时00分   来源:云南日报

    1月3日,云南省立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昆明举行。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第十九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精神,分析云南省地方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全面部署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江,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孔垂柱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江强调,政府立法是地方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权力机关立法的重要补充,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前提,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抓好政府立法工作十分重要和迫切。当前,要重点抓好3方面工作。一要充分发挥立法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以立法促进桥头堡建设,以立法促进科学规划和项目建设,以立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以立法促进民生改善;二要始终把提高立法质量贯穿于政府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在起草、审查法规、规章草案时,要把合法性、合规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三要不折不扣地抓好本届5年立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调研论证,处理好立法与施法的关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各项立法任务。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格落实责任,注重沟通协调,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推动政府立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孔垂柱指出,目前云南省现行有效法规达469件,地方立法工作成效显著,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面对新形势,我们要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努力使制定的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在今后几年的立法工作中,一要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全省改革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积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二要把促进法律法规实施作为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方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加强执法检查,大力加强立法后评估,深入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三要把立法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保障。把立法人才队伍建设放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地位来抓,不断完善立法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大力提高立法人才队伍素质。他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府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做好本届5年立法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努力完成立法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地方立法工作再出新成绩、再上新台阶,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实现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应楠主持会议,副主任张百如、刀林荫、王树芬,秘书长白保兴出席会议。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全省各州市人大常委会及政府有关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人在会上作交流发言。(记者 瞿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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