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主持召开第12次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商务部会议费管理办法》。
会议指出,《商务部会议费管理办法》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配套制度之一。
会议强调,要根据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部实际,对规范会议分类、强化年度会议计划、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规范会议地点和场所、明确会议费开支范围、细化会议费定额标准、加强对会议费报销环节的控制、严格会议费支付方式、建立会议费公示和年度报告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并加强监管。
会议要求,商务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商务部会议费管理办法》实施,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做好《商务部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取信于民。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工作。在京部领导及相关司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