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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2013年农村经济继续保持稳定发展势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年01月28日 14时13分   来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2013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农业农村经济继续保持稳定发展势头,粮食生产连续“十连增”,农民增收实现“十连快”。

    一、2013年农村经济形势

    (一)粮食生产实现“十连增”,重要农产品生产稳定增长。2013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到6.02亿吨,比上年增加1235.6万吨,增长2.1%,再创历史新高,连续3年保持5.5亿吨以上。其中,粮食播种面积达到16.79亿亩,比上年增长0.7%;粮食平均亩产达到358.5公斤,比上年增加5公斤/亩,提高1.4%。13个主产区粮食产量占全国的比重达到76%,其中,除湖南、安徽两省减产之外,其他省区均有不同程度增产。大宗农产品生产基本平稳,畜牧业继续保持稳定增长。

    (二)农民增收实现“十连快”,增幅连续第4年高于城镇居民。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实际增长9.3%。其中,工资性收入比上年名义增长16.8%,家庭经营纯收入增长7.4%,财产性收入增长17.7%,转移性收入增长14.2%。全年农民工总量26894万人,比上年增加633万人,增长2.4%。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水平2609元,比上年增长13.9%。

    (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农村民生工程加快推进。2013年,着力构建三农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投向。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农业农村的占比达到了50.6%,主要用于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重大水利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水电路气房等农村民生工程,以及天然林资源保护、重点防护林、石漠化治理、退牧还草等生态建设。其中,安排中央投资225亿元,解决了规划内5500多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安排农村沼气中央投资24亿元,支持建设户用沼气47.8万户。游牧民定居工程、垦区危房、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加快推进,启动实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全国新增定居游牧民5.1万户、改造垦区危房51.1万户、林业棚户区(危旧房)18.3万户、定居以船为家渔民2.5万户。退牧还草工程继续实施,新增草原围栏5810万亩,补播改良重度退化草原1936万亩。

    尽管当前农村经济形势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特别是农业发展受水土资源和环境的约束不断增强,亟需进一步探索农业可持续发展之路。近年来农田水利建设步伐加快,有效灌溉面积达到9.25亿亩,但继续改造中低产田单位投资大幅提高,有效灌溉面积的增加空间有限,再加上缺乏全局突破性、区域带动性强的新品种和新技术,农业单产提高的技术瓶颈短期内难以突破。由于需求不旺,加上受禽流感、镉大米等事件影响,粮食、棉花、生猪、家禽等部分大宗农产品价格走弱,而成本继续增加,导致生产效益大幅下滑。与此同时,国内粮食价格已较多高于国际价格,进口压力明显增加,农业生产成本持续上升与价格日益趋近“天花板”的矛盾更为突出,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面临新挑战。

    二、2014年农村经济重点工作

    2014年,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按照稳定政策、改革创新、持续发展的总要求,力争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新突破,在现代农业发展上取得新成就,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取得新进展,以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在稳定完善强化现有政策基础上,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积极拓宽“三农”投入渠道。继续把“三农”领域作为公共财政支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优先领域,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加,重点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完善农业补贴办法,提高补贴精准性、指向性,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促进补贴资金发挥更大效益。完善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增加粮食、油料、生猪生产大县奖励资金。稳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加快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优先以产粮大县较多的地市为单位,着力建设区域化、规模化、集中连片的商品粮生产基地,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继续支持新疆优质棉生产基地建设,启动实施油料、糖料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努力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支持海南冬季瓜菜生产基地建设,加强生猪、奶牛、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和畜禽良种工程建设。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继续支持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加强渔港、水产良种工程等渔业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等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加快大型灌区、大型灌排泵站、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改造步伐。完善农田水利建设管护机制,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加快重点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加大重点地区、重点流域水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力度。加大草原建设和生态保护投入力度,加快实施退牧还草工程。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农村道路、电网改造、农村沼气、危房改造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加快构建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强化监督考核和激励约束。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保持现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抓紧编制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启动重金属严重污染耕地治理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地下水严重超采区治理工程、已垦草原退耕还草工程、湿地保护和恢复工程、东北黑土地保护工程等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推进耕地污染、地下水超采、水土流失等治理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五是完善农产品市场价格和调控机制。在保护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更好发挥市场在农产品价格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2014年选择部分品种和地区先行开展试点。继续实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和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进一步完善生猪调控预案和大宗农产品储备吞吐调节机制。继续支持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积极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加快主产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

    六是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尽快制定新增农业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倾斜的具体办法。鼓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不断提高主要粮食品种保险的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引导农户在自愿基础上,与新型经营主体之间形成稳定的土地流转关系,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流转土地给予奖补。

    七是加快推进农村各项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深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完善农村宅基地分配政策。加快推进农村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保障机制。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合法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市民化。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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