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2 15: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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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答网民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留言

2015-11-12 15:29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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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滴水一片蓝说:总理,您好。环境作为一项公共消费品,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现就公众参与环境调查提出几点建议:一是为保证公众参与的科学性、公正性,避免公众参与调查造假,建议委托第三方(比如环保组织)独立开展环境公众参与调查;二是环境影响评价的本身是评价环境,而不是评价社会影响,建议不将社会影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特别是不将涉及征地拆迁方面的社会影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三是对于征地拆迁的建设项目,环境调查很难开展,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村民会认为参与环境调查并签字了就等于认同拆迁,建议出具相关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环境调查结果不纳入征地拆迁的补偿依据,同时建立环境公众调查工作证制度,开展环境调查的时候,必须出具环境调查工作证件。四是制定公众参与相关技术标准,明确公众参与调查的数量、调查对象、调查的结果分析等。禁止调查评价范围外的公众,或者为了调查而调查,将不属于调查范围的人员纳入调查范围。

环境保护部回复:网民“一滴水一片蓝”,您好!您在中国政府网“我向总理说句话”平台上的留言环境保护部已经收悉。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所提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中存在造假现象、部分区域调查难以开展等相关问题基本属实,所提建议对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具有参考价值。目前,我部正在修订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您所提的避免公众参与调查造假、社会影响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明确公众参与和征地拆迁的关系、明确公众参与范围对象等建议将在修订中予以考虑,并将作出相应修订。

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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