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答网民关于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的留言

2015-05-21 08:46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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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学院石**说:总理您好,为进一步降低大学生创业的门槛、提高大学生的创业能力,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实现部分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目标,建议在目前已实施的大学生创业免费注册登记和“三证合一”即将推广的基础上,对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创业活动和地方本科高校为培养大学生职业能力而开展的经营性实践活动免于注册登记和征收各项税费。理由如下:1.目前此类创业或经营活动在实际操作中登记的比例很低;2.明确免于登记,可消除相关各方的法律顾虑,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促进地方本科高校加快转型;3.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创业活动绝大部分持续时间较短,免于登记可降低总体社会成本;4.若大学生毕业后继续经营的,可按规定正常登记注册。以上建议妥否?敬请有关部门商榷。谢谢!

工商总局回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有关市场主体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依法注册登记是取得市场主体资格的前提。大学生在校期间创业依法进行注册登记,确认其市场主体资格,将有利于其创业成功。一是有利于大学生创办市场主体增加社会信用,获得交易对象的认可,提高创业成功率。二是有利于提升大学生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在校期间对创业大学生按实际要求进行准入和监管,走出校门之后才能更好地适应市场竞争环境。三是有利于大学生创办的市场主体享受有关扶持政策,获得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未经注册登记,政府有关部门或金融机构对创业大学生的政策扶持或信贷支持难以落实落地。四是有利于政府有关部门了解掌握大学生创业相关情况,为制定更有针对性地扶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措施提供依据。

从目前实际情况看,注册登记不会给大学生创业增加负担。一是注册登记更加便利。近年来,按照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进一步简政放权的要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2014年,按照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全面落实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通过这些改革举措,进一步降低了投资创业门槛,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二是登记免收费。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精神,从2015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企业注册登记费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创业大学生注册登记企业、个体工商户无需交纳注册登记费。三是完善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普遍开设了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专门窗口,开辟了绿色通道,并不断完善,为创业大学生免费提供开业指导、政策咨询和便捷的注册登记服务。

地方高校为培养学生职业能力而开展的经营性实践活动,如果专门为此设立经营性实体并有实际经营行为,也应依法注册登记。至于这类经营性实体能否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应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我们将配合相关部门,就石**同志提出的有关工作建议进一步调研和论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为大学生创业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更多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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