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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迅速行动 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相关工作

2016-09-01 18:37 来源: 黑龙江省政府督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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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大督查的通知》(国发明电〔2016〕4号)下发后,省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进行任务分解、开展前期筹备工作,确保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各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推进。

一是印发自查通知。省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大督查的通知》(国发明电〔2016〕4号)要求,及时向各市(地)政府及省直各部门印发了《〈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重点内容自查责任分工〉的通知》。通知中明确省直20个部门、13个市(地)、2个直管县为责任主体,省直40余个部门分别为具体事项协办单位;要求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市(地)结合实际认真深入开展自查,全面梳理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以及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的工作建议;要求各主办单位于9月8日前综合形成自查报告报送省政府。

二是组织开展实地督查。为进一步推动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省政府决定于2016年9月3日至8日期间,组成8个督查组对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实地督查。8个督查组组长分别抽调省直部门厅级干部担任,到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地)开展实地督查。我省此次实地督查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当前经济运行和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统筹督查力量,创新督查方式,突出督查重点,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进行督查,层层传导抓落实促发展的压力,推动重大政策举措、重点投资项目、重要民生工程加快落地,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督查组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现场检查等方式,深入了解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督查意见和建议。在每个市(地)还将抽查1-2个县(市、区)。我省明确要求8个督查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客观地汇报情况、反映问题;同时要求8个督查组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有关标准和要求逐项核查,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目前,我省各市(地)政府及省直各部门正在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的通知要求,多方协作、形成合力,认真开展自查,及时进行整改,广泛征集意见建议,促进政策落实到位,确保高效有序地完成好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各项工作任务。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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