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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突出“四个重点” 把好“三个关”切实做好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自查工作

2016-09-05 13:31 来源: 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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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30日,受车俊代省长和袁家军常务副省长委托,省政府秘书长李卫宁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自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通知更加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国务院和国家部委专项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三是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中各地的意见建议,四是可能涉及问责的事项。自查中把好“三个关”,切实做好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自查工作。一是把好“进度关”。省政府督查室及时将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4个方面23项重点内容逐一分解落实到11个市政府及30个省级部门,要求各地各部门逐项梳理,按照既定的时间表,抢时间、赶进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自查工作。二是把好“材料关”。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国办通知要求起草材料和填写有关表格,确保准确、客观、全面,高质量完成和及时上报自查报告。三是把好“整改关”。要求各地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查问题、查薄弱环节,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推动边查边改。9月1日—7日,杭州举办G20峰会期间,各级各部门开展自查;9月8日峰会一结束,省政府即派出6个督查组,赴11个市开展实地督查。督查组分别由3位省政府副秘书长和3位省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厅局业务骨干和省政府参事组成,采取听取汇报、明查暗访、查看台账、企业访谈、项目走访等方式,每个市抽查1—2个县(市、区),确保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陆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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