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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6-12-01 09:50 来源: 法制办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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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提高立法质量,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6年12月31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社区矫正法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qjzf@chinalaw.gov.cn。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16年12月1日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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