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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条款予以修订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6-12-06 15:49 来源: 法制办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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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关于《国家民委关于修订<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拟对2012年发布的《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条款予以修订,现起草完成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seac.gov.cn),点击“通知公告”栏目,浏览征求意见稿文本并提出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邮编100800)

4.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kyc8307@126.com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5日。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6年12月5日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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