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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关于征求《矿山救援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17-03-20 15:54 来源: 法制办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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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规范矿山救援工作,我局组织起草了《矿山救援规程(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4月2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10-64463814。

4.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aqfg@chinasafety.gov.cn。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7年3月20日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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