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0 16: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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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答网民关于“定期赴港探亲办理流程待优化”的留言

2018-06-20 16:25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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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北京的网民“洪巧瑜”(手机尾号7195)说:总理好。我是香港居民的大陆成年子女,由于历史的原因,同时也是自愿,一直没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父母渐渐老了,现在每年去香港探望父母时还需提供出生证明,北京户口的居民,还必须到出入境办理手续,等七天后才能取手续。35年了,一直在克服心理的郁闷。遥想将来父母若身体有突发不适,作为儿女的却还要为证明是亲生的,去总局等办手续,七天后才能取证,内心很伤感。香港回归21年了,只想在父母年老体弱时能自如地去探望,而不用移居。

公安部回复(全文):您好,您在中国政府网“我向总理说句话”栏目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非常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请允许我代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向您解释我们现行的政策规定,以及对您的意见建议作出回应。

一是关于申请材料。根据现行规定,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探望父母,可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探亲签注。自2015年起,我部作出规定,公民办理出入境证件无需提交户口簿,凭居民身份证即可办理。此外,我们还规定了,两年内再次申请赴港澳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除外)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二是关于办证时限。目前我们对外承诺的办证时限是:往来港澳通行证10个工作日,签注7个工作日。据了解,北京市出入境部门于2016年推出了便民举措,将签注办理时间进一步缩短至5个工作日。此外,我们还畅通紧急办证绿色通道,为具有急需出境就医、探望危重病人等特殊情形的申请人加急办理出入境证件,以满足群众紧急情况下的出境需求。

对于您反映的相关问题,我们将在工作中加以研究,适时推出更多便利措施,方便群众办理出入境证件。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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