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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作进展(9月16日)

2018-09-17 20:51 来源: 生态环境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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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其中200个督查组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241个县(市、区)进行督查、核查工作,发现涉气环境问题101个(见附件),如下:

一、发现涉气“散乱污”企业2家。

其中,河北省定州市1家,邢台市南和县1家。

二、发现11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

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华明物流园1台(1蒸吨以下)、元氏县海源劳保用品有限公司1台(经营性炉灶)、高邑县逸龙陶瓷有限公司1台(煤气发生炉),唐山市乐亭县承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1台(0.1蒸吨以下),秦皇岛市青龙县八道河镇人民浴池1台(0.9蒸吨以下),廊坊市安次区欧华嘉利新型肥料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1台(0.7蒸吨)、香河县钢材市场院内强盛木业1台(0.1蒸吨以下)、香河县钢材市场院内宏达木业1台(0.1蒸吨以下),保定市涞水县义安镇东义合庄村无名豆腐丝加工厂1台(0.1蒸吨),沧州市新华区张家坟村综合畜牧养殖基地1台(0.1蒸吨)、新华区河北路洋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路兴汽修分公司1台(0.5蒸吨以下)。

三、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13个。

其中,北京市房山区1家;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2家,衡水市滨湖新区1家,邢台市宁晋县2家,邯郸市复兴区1家;山西省阳泉市矿区1家;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2家、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1家,鹤壁市淇滨区1家,新乡市新乡县1家。

四、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11个。

其中,河北省唐山遵化市1家,廊坊市安次区2家、文安县1家,衡水市滨湖新区1家;山西省阳泉市郊区1家、平定县1家,长治市长治县2家、高新技术产业区1家;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1家。

五、VOCs整治不到位问题14个。

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循环化工园区2家、栾城区1家、元氏县1家,唐山市路北区3家、古冶区1家,廊坊市安次区1家,保定市涞水县1家、博野县1家,沧州市新华区1家;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1家,长治市高新技术产业区1家。

六、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5个。

其中,北京市朝阳区1家;天津市河北区1家;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1家,衡水市滨湖新区1家;河南省安阳市滑县1家。

七、露天矿山未落实减尘抑尘措施1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河北省廊坊三河市矿山路北侧无名矿山沙石料场露天矿山未落实减尘抑尘措施。

八、建筑工地扬尘管理问题19个。

其中,北京市平谷区1家;天津市静海区1家;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1家,保定市白沟新城1家,承德市双滦区1家,沧州市新华区1家,衡水市武强县1家,邢台市宁晋县1家、广宗县1家、临西县1家,邯郸市涉县1家;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1家、杏花岭区1家、古交市1家、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1家,阳泉市盂县1家;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1家;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1家、滑县1家。

九、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问题15个。

其中,北京市海淀区1家;河北省廊坊三河市1家、大城县1家,保定市蠡县1家,沧州市肃宁县1家、东光县1家、泊头市1家,邢台市隆尧县1家,邯郸市磁县1家;山西省阳泉市郊区1家,长治市郊区1家;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1家,滨州市北海经济开发区1家;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1家,开封市鼓楼区1家。

十、排污口设置不规范问题3个。

其中,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新乡市红旗区1家(未设置排气筒),焦作市山阳区1家(排气筒未设置监测口)废气排放口设置未达到环评要求。

十一、发现“黑加油站”问题3个。

其中,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1家,邯郸市肥乡区1家;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1家,无任何手续,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十二、其他涉气环境问题4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河北省保定市唐县京昆高速南固城中桥下,廊坊市大城县大尚屯村吴会罗村和大会罗村交界处;山西省太原古交市三岔口桥旁存在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现象。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稻地镇稻线路北侧国跃机械公司厂房后垃圾倾倒点异味扰民。

对上述问题,生态环境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边隽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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