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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汾渭平原工作进展(10月8日)

2018-10-09 21:44 来源: 生态环境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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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其中90个督查组对汾渭平原的97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发现涉气环境问题99个(其中3家企业有2台应淘汰燃煤锅炉、1家企业有2台经营性炉灶,见附件),如下:

一、发现涉气“散乱污”企业4家。

其中,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1家;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1家;陕西省渭南市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陕西省西咸新区1家。

二、发现14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

其中,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七二五台2台(1台2蒸吨、1台4蒸吨)、灵石县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晋中高速公路分公司2台(均为1蒸吨以下)、灵石县佳通轮胎店1台(1蒸吨以下)、灵石县实惠小吃1台(1蒸吨以下)、灵石县小柏沟村无名采摘园1台(1蒸吨)、平遥县敬直义方快捷酒店1台(1蒸吨)、平遥县锦尚佳驿快捷酒店1台(1蒸吨以下),临汾市安泽县宏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1台(1蒸吨以下)、汾西县国营定点屠宰厂1台(1蒸吨以下);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仰韵奶业责任有限公司2台(1台1蒸吨以下、1台2蒸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乐居宾馆1台(1蒸吨以下)。

三、发现3台经营性炉灶未拆除。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战平饭店2台;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嘉禾药业有限公司1台。

四、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13个。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1家,晋中市平遥县1家,临汾市蒲县3家、侯马市1家,运城市稷山县1家、永济市1家;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1家,三门峡市陕州区1家、渑池县1家、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家;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1家。

五、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6个。

其中,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1家,运城市夏县1家;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2家;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1家、蓝田县1家。

六、VOCs整治不到位问题10个。

其中,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1家,临汾市汾西县1家,运城河津市1家、夏县1家、芮城县1家;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1家,三门峡灵宝市1家;陕西省西安市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家、碑林区1家。

七、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10个。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2家,晋中市昔阳县2家、介休市1家,运城市闻喜县2家、夏县1家;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1家,咸阳市咸阳高新区1家。

八、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问题9个。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岚县1家,晋中市太谷县1家、左权县1家、寿阳县1家,临汾市翼城县1家,运城市稷山县1家;河南省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家;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1家。

九、建筑工地扬尘管理问题8个。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临县3家、兴县1家,运城市盐湖区1家;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1家,咸阳市咸阳高新区1家,杨凌示范区杨陵区1家。

十、排污口设置不规范问题7个。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30米),临汾市汾西县1家(未设置排气筒),运城市稷山县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平陆县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河南省三门峡灵宝市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杨凌示范区杨陵区1家(烟囱高度不足65米)企业废气排放口设置未达到环评要求。

十一、露天矿山未落实防尘降尘措施问题1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有1家矿山企业未落实防尘降尘。

十二、发现“黑加油站”问题2个。

其中,山西省临汾市蒲县1家;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1家,无任何手续,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十三、其他涉气环境问题12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山西省吕梁市兴县梁家沟,晋中市太谷县西咸阳村、左权县五里堠村、左权县石匣桥、左权县左权服务区北侧,临汾市永和县城南加油站旁,运城河津市晋鑫焦化厂旁、夏县水头镇工业园区;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玉蝉镇渭涝路,咸阳市三原县渠岸镇垃圾收集点,渭南市合阳县颜家坡村、潼关县杨家庄村存在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现象。

对上述问题,生态环境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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